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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天

    在床上,我突然作了个疯狂的决定,我决定写一个专辑:《七天》。写作对我来说,已经是件很陌生的事了,自从十三年前我参加工作以后,笔除了应付工作就用于信用卡签单。我曾是如此地热爱写作,甚至于在每节课堂上都在酝酿我的诗句,我想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好学生,老师在我眼里都是抱着十年前的教材误人子弟的家伙,随手都可以列出他们N条罪状,不过算了,俺不是个喜欢揭人短的人。

    本来我此刻应该住在架着高脚架下面养着牛的苗寨棚屋里,行走黔东南感受苗族人文生活已计划了一段日子了,最先提起驴行计划的是“律师”,对于“律师”,“醉生梦色”在他的《十三罗汉西游记》里有一句话这样描绘他:当号称“沙漠”的人在深圳机场猥琐地搭讪并递过来一张通讯小纸条的时候,我知道旅游开始了。“沙漠”是他的另一个马革,其实就算他不换马革就算别人听到我们叫他律师也没人会相信他真的是个律师,一般人都被电影误导了,其实不是每个律师都很有型,也有长得像黑社会二五仔的。愤世疾仇,不修边幅,瘦骨如柴,更可怕的是两个超大的黑眼圈,最初我们也死活不相信他是个律师,被迫无奈他给我们讲了几个惊险恐怖的刑事案例,还自称正在研究丈夫强迫妻子性行为算不算强奸的课题,此课题将填补中国法律界的空白,但要别人否定自己亲眼所认定的事实是不容易的,最后“律师”放弃了,自嘲律师只是他的第二职业,那他的第一职业是什么呢?大家都会心的笑了。后来一位漂亮的女律师和我们聚会,她和“律师”一见如故,交谈甚欢,我们凑眼一瞧,额的神啊,她也有着一对黑眼圈,她说做律师是很辛苦的,接到一个案子你就不属于自己了,一切都为了当事人,就得没日没夜地甚至昧着良心地干,对身、心都是一种摧残,至此我们才彻底相信“律师”就是一个没有是非黑白的律师,黑眼圈就是他们的标识。

    迷上户外是很偶然的,刚来到深圳的那段时间,我常去一个叫“根据地”的酒吧,那时酒吧里有“红鹦鹉”和“稻草人”这两支我最喜欢的摇滚乐队,特别是那首“稻草人”翻唱罗大佑的《未来的主人翁》:有一天孩子们会告诉他们后代你们要守规矩,格言象玩具风筝在风里飘来飘去,当未来的世界充满了一些陌生的旋律,你或许会想起现在这首古老的歌曲,飘来飘去就这么飘来飘去,飘来飘去就这么飘来飘去......。摇滚乐不喜欢的人会呆不上十分钟,那种特意刺耳的吵闹会让人发疯,但我在摇滚躁动的音符里获得平静,就如同一个孤寡老人只有辛苦的劳作才能获得安详。所以我更喜欢一个人去酒吧,而不是一群人在那拼酒摇色子打情骂俏。这种生活维持了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一位小师妹给我推荐了一个她和朋友们一起创建的户外论坛----高山流水户外论坛,在论坛里很快就认识了一帮朋友,他(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登山,每个周末都会组织攀登深圳周边的山林或穿越海岸线,在观望两三个月后,禁不住诱惑就采购了一些简单的装备参加了一次梧桐山溯溪活动。累并快乐着,从此不能自拔。

    所以没有人会相信我这个十一长假就呆在家里哪也不去,但我今天偏偏就在床上呆了一天,还为自己做了回家庭主男,煲了锅骨头茶树菇老火汤。而今天只是我“七天床游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