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境寄语>穿越历史>异界之潘德帝国 > 第八十三章 抵达临湖
    刑役。

    因罪服刑,刑为苦役。

    并不是直接贬为奴隶。

    虽然这些家伙确实干出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但罪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将他们直接打成奴隶就太过严苛了。

    虽然洛萨在罪犯和奴隶的使用上,都将他们用作免费的劳动力。但奴隶和罪犯,是有着根本上区别的。

    罪犯,为自己的罪行承担了相应的惩罚后,是可以重新普通平民的。

    本质上说,罪犯只是在服刑的领民。

    但奴隶不同,除非立下巨大的功劳,否则奴隶终身都是奴隶。不光他们自己是奴隶,他们的妻子、孩子,也会是奴隶。

    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是没有人权可言的。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个普通的平民,看洛萨的奴隶不顺眼。将他打骂,甚至直接杀死的话。

    那么洛萨最多,只能以冒犯贵族权威的罪名处罚他,而不能是谋杀的罪名。

    大多数情况下,基本会以罚没金钱作为了结。

    如果杀人者是贵族成员的话,即便只是一个骑士的远房子侄,也只需要赔偿洛萨一定的金钱。

    如果洛萨要求的数额太高的话,对方甚至可以向大公提出申诉,降低这个金额。

    但如果被杀的罪犯,那么与谋杀普通领民相同。

    这是可以作为贵族间,合法开战借口的。

    即便大公(只能是大公)阻止,洛萨也可以挑选勇士,向除贵族本人之外的凶手,发起死斗挑战,让他付出血的代价。

    如果被杀者是洛萨直系亲属的话,这个限制可以迁移到贵族本人身上。

    当然,上述所有情况,都必须发生在洛萨自己的领地上,且有足够的证据,还得洛萨铁了心要和对方家族死磕才行。